第9條文書檔案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書與檔案管理資訊技術規範之研訂及執行。二、文書與檔案管理資訊系統之整合、協調、推動、輔導及技術研發。三、國家檔案管理資訊系統與網站之規劃、建置、管理、維運及推動。四、電子檔案長期保存環境管理、技術諮詢及維運。五、機關檔案目錄管理資訊系統與網站之規劃、建置、管理、維運及推動。六、本局資訊系統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七、本局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八、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九、其他有關文書及檔案資訊系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