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圖書資訊、出版品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本會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運用及管理配置。
四、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六、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