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評鑑及認證辦法 第13條 法規:博物館評鑑及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13條 評鑑會依前條所定文件為博物館認證之審議,其審議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並以書面通知之。前項之審議,除書面審查外,並得進行實地訪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