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1條 為促進文化部所屬國立文化機構財務有效運作,提高其營運績效,並加強文化藝術之推廣,特設置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