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