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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受託人職務解除或任務終了,或遺囑指定之受託人拒絕或不能接受信託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規定,因利害關係人申請或檢察官依職權選任新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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