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第9條 法規: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9條 古蹟保存計畫公告實施後,機關、團體或人民就古蹟保存計畫之陳情或建議,應予以彙集作為下次檢討變更之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