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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古蹟保存計畫公告實施後,機關、團體或人民就古蹟保存計畫之陳情或建議,應予以彙集作為下次檢討變更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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