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第7條 法規: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7條 第二條第五款相關圖面,應包括以下內容:一、計畫範圍之位置圖。二、計畫範圍之地形圖。三、計畫範圍之地籍圖。四、計畫範圍之土地使用現況圖。五、計畫範圍之土地使用計畫圖。六、土地使用計畫變更建議圖。七、古蹟觀覽之通道及其他必要之管制圖面。前項各款應製作為計畫圖,其製作格式依計畫範圍之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書圖製作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