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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審議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主管機關首長為主任委員並兼任主席,或由機關首長指定之。
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或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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