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相關法規 文化資產保存法母法 第8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無形文化資產,指各族群、社群或地方上世代相傳,與歷史、環境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之知識、技術與其文化表現形式,以及其實踐上必要之物件、工具與文化空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