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3條 本辦法補助項目如下:一、與修復工程有關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等之服務費用。二、緊急搶修、修復及再利用等之工程費用。三、其他與災區歷史建築修復工程相關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