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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審議會就投資案審議之基準如下:一、營運計畫書之結構嚴謹度、完整度及充實度。
二、營運計畫對產業效益之影響。
三、經營團隊執行力及競爭力之評估。
四、財務規劃之合理性。
五、風險控管之穩妥性。
六、行銷推廣計畫之完整性、具體性及可行性。
七、回收計畫及預估收入評估之務實性及精密度。
八、投資協議之適當性及穩妥性。
九、申請次數。
十、投資金額及占該次募資金額之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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