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7條 法規: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7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館中長程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二、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三、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及法制。四、數位資訊服務升級業務及管理。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