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擬議及諮詢。二、文化資產相關資料與出版品之徵集、典藏、出版、數位化及推廣。三、文化資產之調查、整合及教育推廣。四、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保存、國際交流之規劃及執行。五、國會與地方聯絡、媒體交流及宣傳行銷。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