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6條 本基金管理機關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及下設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及核轉。二、本基金下設各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及核轉。三、本基金下設各基金重大業務案件之核定或核轉。四、本基金下設各基金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五、本基金下設各基金之監督及考核。六、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