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24條 法規: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24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之規定,於受託人變更之情形,準用之。本部或受委辦機關駁回前條申請者,應依第十七條規定選任新受託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