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相關法規 環境影響評估法母法 第三章 附則 第50條 本法第二十九條所稱相關主管機關,指本法施行前辦理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之原審查機關。前項機關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監督工作,主管機關得會同執行。 本條定義的名詞 相關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