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相關法規 環境影響評估法母法 第二章 評估、審查及監督 第3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八條所為之追蹤事項如下:一、核發許可時要求開發單位辦理之事項。二、開發單位執行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及主管機關審查結論事項。三、其他相關環境影響事項。前項執行情形,應函送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