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第8條 法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第8條 裁處機關辦理受有利益人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事宜,得要求受有利益人或相關機關(構)提供有關資料。受有利益人未依前項規定提供有關資料,裁處機關得逕行估算認定所得利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