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如下:一、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經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之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二、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本部申請核准之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