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第二章 一般廢棄物清理 › 第一節 分類、貯存及排出 第7條 一般廢棄物之貯存,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貯存地點、容器、設施經常保持清潔完整。二、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