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一般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置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二、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設置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