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相關法規 飲用水管理條例母法 第6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稱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係指公私場所以管線輸送固定水源並能連續處理及連續供水之飲水機,或將其處理後之水以管線輸送至飲水檯供人飲用之裝置。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