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2條 法規: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第2條 本準則所稱水體,指海洋以外之地面水體。海洋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地下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本條定義的名詞 水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