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法規: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相關法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母法 第2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或第二十條規定,舉辦座談會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詢意見時,應將減量執行方案或調適執行方案之初稿內容、開會資訊或其他適當廣詢方法、紀錄公開之。前項初稿內容、開會資訊或其他適當廣詢方法,應於舉辦七日前公開周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