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獎勵額度案件,應提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減量成效認可審議會審查;依審查完成之結論,核定獎勵額度及其編碼,核撥至指定資訊平台帳戶。前項獎勵額度編碼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