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 第16條 法規: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16條 因辦理本辦法規定之審查、查核或查驗而知悉或持有涉及事業營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之資訊者,應予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