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相關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母法 第三章 防制 第30條 本法第八十九條所稱故障,指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不可預見且無法避免之功能失效。但因設計不當或操作、維護不良者,不適用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故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