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法母法 第2條 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定醫師出具之意見書,其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通訊地址。二、相關疾病診斷與近期治療現況。三、當事人身心狀態事項。四、當事人接受醫事照護服務時應注意之事項。五、其他有關事項或建議。前項意見書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