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 第13條 法規: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3條 主管機關執行各項檢查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機關或專家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