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查驗登記,指審查、檢驗、登載及核發許可文件之程序。前項許可文件之登載內容,依產品類別及特性,包括下列事項:一、中文及外文品名。二、原料成分。三、包裝。四、製造廠名稱及地址。五、申請廠商名稱及地址。六、許可文件有效期間。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本條定義的名詞 查驗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