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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數據修整方式:每包裝所含之顆(或錠、粒)數、每日基準值百分比以整數表示;維生素、礦物質及其他成分含量以有效數字不超過三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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