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 第41條 法規:精神衛生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相關法規 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病人保護及權益保障 第41條 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治療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嚴重病人依本法相關規定接受強制社區治療之費用,其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前二項費用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