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第十四條所稱醫院之擴充,指醫院總樓地板面積之擴增或病床之增設。
前項所定病床,指急性一般病床、慢性一般病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床。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