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病人自主權利法母法 第14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情形,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開會議後公告之。前項會議前,病人、關係人、病友團體、醫療機構、醫學專業團體得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建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