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第9條 法規: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9條 經許可設立私立社會救助機構未於法定期限內辦妥財團法人登記者,原許可失其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