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第11條 法規: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11條 社會福利機構接受委託辦理社會救助業務時,其辦理之救助業務,應依本法規定,接受主管機關之輔導與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