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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保險人受理本法所定各項給付之申請,應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審查結果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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