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獸醫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獸醫師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七條規定獸醫師執業之機構為:一、公立獸醫診療機構。二、私立獸醫診療機構。三、聘用專職獸醫師或獸醫佐之動物飼養場。四、動物衛生檢驗研究機構。五、動物檢疫機關。六、動物防疫機關。七、動物用生物藥品廠。八、農會。九、屠宰場。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