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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野生動物保育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稱改善辦法及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補救方案,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及其生育環境與棲息環境之現況。
二、造成重大影響或破壞之原因。
三、可行之改善或補救措施。
四、預定完成期限。
五、其他指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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