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第9條 法規: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個別宅院整建補助申請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並以一個月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