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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所定個別宅院整建,指住宅興建、住宅修繕及庭院改善。
前項住宅應以農村社區供居住之合法建築物為限,且其建築物用途登記應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
第一項住宅興建指依建築法第九條第一款之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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