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6條 法規: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第6條 灌溉管理組織應在灌溉排水面積二千公頃以上四千公頃以下之範圍,設一工作站。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受面積之限制:一、業務性質特殊。二、灌溉面積分散。三、區域隔離或交通不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