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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灌溉管理組織事業區域之灌溉排水面積超過五萬公頃者,得設分處,其職掌如下:一、工作站之監督指導。
二、用水之調整。
三、水利糾紛之處理。
四、農田水利事業改善之建議。
五、灌溉管理組織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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