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 第14條 法規:農田水利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相關法規 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農田水利法第三十一條情節輕微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三章 灌溉排水管理 第14條 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未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擅自排放非農田之排水;其屬灌溉專用渠道原則禁止。前項具非農田排水之需求者,應檢附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排放水質並應符合公告灌溉水質基準值。前項灌溉水質基準值、申請程序、計畫書應記載內容、應檢附文件、許可條件、廢止許可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