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5條 法規: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第九章 退休、資遣、撫卹、保險 第65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任職滿五年且身心障礙不堪任職者,由其灌溉管理組織主動申辦命令退休。前項身心障礙,係因公傷病所致者,其命令退休不受任職年資滿五年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