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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8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因案停職期間不得辦理退休或資遣。
前項人員應予屆齡退休者,應於停職原因消滅後,再行辦理退休,且有預領屆齡退休生效日後之薪給,應於領取退休金時扣除預領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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