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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處長年終考績等次之獎懲如下:一、甲等:給予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乙等:給予一個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不予獎懲。
四、丁等:免職。
處長另予考績等次之獎懲如下:一、甲等:給予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乙等:給予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不予獎勵。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薪給總額,指本薪及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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