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處長年終考績等次之獎懲如下:一、甲等:給予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二、乙等:給予一個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三、丙等:不予獎懲。四、丁等:免職。處長另予考績等次之獎懲如下:一、甲等:給予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二、乙等:給予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三、丙等:不予獎勵。四、丁等:免職。前項所稱薪給總額,指本薪及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