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第1條 為辦理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之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特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